上海市静安区泰禾大厦232、238等多套商铺 [司法拍卖]



四至情况:物业为“泰禾大厦”,东至恒丰路、南至汉中路、西至长安路、北至普济路。
交通状况:周边公交有41路、64路、104路等,轨道交通1号、12号、13号线汉中路站,交通便捷。


拍卖标的情况表 | |
建筑面积 | 建筑面积:25471.94平方米; |
标的信息 | 房屋类型:商场、办公楼、其他;房屋用途:商业、办公、特种用途;房屋结构:钢混;所有权来源:新建;总层数:16;竣工日期:2018年。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使用期限:商业40年,2013-7-29至2053-7-28止,办公50年,2013-7-29至2063-7-28止;使用权取得方式:出让;土地用途:商业、办公;宗地(丘)面积:5230.15平方米。 |
标的拍卖时间 | 2025年7月18日10时 |
标的评估价及起拍价 | 评估价:94,240万元 起拍价:65,970万元; 保证金:6,600万元; 增价幅度:320万元 |
标的占用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有人占用 |
公告有人占用,调查后确认交房时间 | |
标的租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有 |
调查后确认租约是否有效,及是否能够解约或终止。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。 | |
标的户口及工商登记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 |
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。 | |
标的抵押情况 | 有 |
标的查封情况 | 有 |
标的公安及其他行政查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,法院未公告。需调查后确认。 |
标的成交付款要求 |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成交后14日内付清 |
提示:可贷款,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政策为50%,实际贷款政策根据竞买人个人资质审批后确认。 | |
标的税费承担要求 |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均由各自承担(如涉及需补缴土地出让金,均由买受人全额负担)。 |
上家税费由竞买人垫付,垫付金额较大,调查后确认垫付金额。 | |
标的欠费承担要求 | 有,欠费由竞买人承担 |
截止公告日,物业、水、电费有欠费。具体欠费金额需调查后确认。(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)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