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一、拍卖标的:在建工程房地产(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12617平方米,其中住宅面积为101056平方米,配套商业面积为11561平方米及其86019.4平方米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,地下建筑面积合计18639.91平方米)。土地使用期限:2008-6-23至2078-6-22止;土地用途:住宅
评估价:35040万元
起拍价:24528万元;保证金:4900万元;增价幅度:50万元及其倍数。
二、拍卖时间:2019年5月23日10时止(延时除外)
三、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: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,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
三、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。拍卖结束后,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,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;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。
四、拍卖方式: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。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,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;有出价的,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。
五、咨询、展示: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,可预约看样。
六、特别提醒: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。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。
七、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6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。
八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、成交价金额较大,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,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。
九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,均由各自承担。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、电、煤、物业管理费、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十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,请于在2019年5月14日前与法院联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