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崇明区北新公路427号427栋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幢 [司法拍卖]
400-808-1533

四至情况:东至北新公路,南临新晨路,西临金钥匙路,北临新隆路。

| 拍卖标的情况表 | |
| 建筑面积 | 建筑面积:24186.1平方米; |
| 标的信息 | 房屋类型:工厂;所有权来源:买卖;房屋用途:厂房;竣工日期:2005年;土地宗地号:崇明县新河镇62街坊127/1丘;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土地用途:工业;使用权取得方式:出让;宗地(丘)面积:47399.00平方米;使用期限:2014-10-20至2055-7-7止。 |
| 标的拍卖时间 | 2026年1月3日10时 |
| 标的评估价及起拍价 | 评估价:8070万元 起拍价:4520万元; 保证金:452万元; 增价幅度:20万元 |
| 标的占用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人占用,负责交付 |
| 可清场,调查后确认交房时间。 | |
| 标的租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 |
| 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。 | |
| 标的户口及工商登记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有 |
| 需调查后确认是否可以迁出。 | |
| 标的抵押情况 | 有 |
| 标的查封情况 | 有 |
| 标的公安及其他行政查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,法院未公告。需调查后确认。 |
| 标的成交付款要求 |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成交后10日内付清 |
| 提示:可贷款,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政策为50%,实际贷款政策根据竞买人个人资质审批后确认。 | |
| 标的税费承担要求 |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均由各自承担(如涉及需补缴土地出让金,均由买受人全额负担)。 |
| 上家税费由竞买人垫付,垫付金额较大,调查后确认垫付金额。 | |
| 标的欠费承担要求 | 有,欠费由竞买人承担 |
| 截止公告日物业管理费、水、电费暂无欠费,由于时间延长,欠费会增加,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,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| |









面积:21206.42㎡
总价:7470万元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