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拍】上海市静安区静安河滨花园71栋4F [司法拍卖]



四至情况:该拍卖标的:东至西苏州路,南临海防路、西近句容路、北望安远路。
公共交通:附近公共交通有:19路、41路、54路、64路、68路、104路、112路等公交线路及轨道交通1号线、12号线、13号线经过,交通便捷度较好。
公共服务设施:标的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,周边商业氛围一般,周围公建配套设施、生活服务设施较好,附近有商业广场、银行、超市、小吃等,能够满足日常需求。


拍卖标的情况表 | |
建筑面积 | 建筑面积:1268.02平方米; |
标的信息 | 房屋类型:办公楼;房屋用途:办公;所有权来源:买卖;房屋结构:钢混;竣工日期:2003年;核准日期:2010年6月;土地使用期限:2001-06-20至2071-06-19止;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:出让;土地用途:住宅;土地宗地面积:27082.00平方米;土地使用权面积、土地分摊面积及土地独用面积均为0。按现状拍卖。 |
标的拍卖时间 | 2025年8月7日10时 |
标的评估价及起拍价 | 评估价:3895万元 起拍价:2727万元; 保证金:272.7万元; 增价幅度:10万元 |
标的占用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人占用,负责交付 |
可清场,调查后确认交房时间。 | |
标的租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 |
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。 | |
标的户口及工商登记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有 |
需调查后确认是否可以迁出。 | |
标的抵押情况 | 有 |
标的查封情况 | 有 |
标的公安及其他行政查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,法院未公告。需调查后确认。 |
标的成交付款要求 |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成交后10日内付清 |
提示:可贷款,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政策为50%,实际贷款政策根据竞买人个人资质审批后确认。 | |
标的税费承担要求 |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均由各自承担(如涉及需补缴土地出让金,均由买受人全额负担)。 |
上家税费由竞买人垫付,垫付金额较大,调查后确认垫付金额。 | |
标的欠费承担要求 | 有,欠费由竞买人承担 |
截止公告日,物业管理费标准为4.25元/月/平方米;截止2025年6月物业管理费约欠204,800元。水、电费暂无欠缴。(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)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