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拍】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天地10栋1F [司法拍卖]



四至情况:东至齐爱路、南至高科东路、西至曹家沟、北至银樽路。
公共交通:附近有1091路、1099路,轨道交通2号线唐镇站,交通便捷度一般。
公共服务设施:标的周边住宅聚集度较高,公建配套设施、生活服务设施较好,有阳光天地广场、电影院、娱乐、餐饮、教育、游乐、亲子、零售等。


拍卖标的情况表 | |
建筑面积 | 建筑面积:50.50平方米 |
标的信息 | 房屋类型:办公、商铺;房屋结构:钢混;所有权来源:其他;竣工日期:2016年;房屋用途:办公;总层数:23;使用期限:2018-04-04至2064-01-30止;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使用权取得方式:出让;土地用途:商办;宗地(丘)面积:56256.00平方米; |
标的拍卖时间 | 2025年8月21日10时 |
标的评估价及起拍价 | 评估价:268万元 起拍价:151万元; 保证金:16万元; 增价幅度:5000元 |
标的占用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人占用,负责交付 |
可清场,调查后确认交房时间。 | |
标的租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无 |
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。 | |
标的户口及工商登记情况 | 截止公告日有 |
需调查后确认是否可以迁出。 | |
标的抵押情况 | 有 |
标的查封情况 | 有 |
标的公安及其他行政查封情况 | 截止公告日,法院未公告。需调查后确认。 |
标的成交付款要求 |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成交后14日内付清 |
提示:可贷款,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政策为50%,实际贷款政策根据竞买人个人资质审批后确认。 | |
标的税费承担要求 |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均由各自承担(如涉及需补缴土地出让金,均由买受人全额负担)。 |
上家税费由竞买人垫付,垫付金额较大,调查后确认垫付金额。 | |
标的欠费承担要求 | 有,欠费由竞买人承担 |
截止公告日,物业管理费标准为757.5元/月。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应缴3327.59元,截止2025年5月8日未缴付。水费、电费均无欠费(查询的资料仅供参考,随着时间的推移,查询的数据可能有变化,请竞买人注意)。 |

